在新修订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》正式施行之际,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深化行刑衔接,成功破获一起职业投诉敲诈团伙案件,以实际行动打击恶意索赔乱象,为营商环境“清障护航”。


据悉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》于2026年4月15日正式施行,该办法直击恶意索赔、防止制度滥用,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,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事实依据,对敲诈勒索、骗取赔偿等违法索赔行为,将终止调解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
近年来,部分不法分子以“打假”“维权”为名,通过大量投诉举报向经营主体施压、索要财物,严重干扰市场秩序、挤占行政资源、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,成为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突出问题。故城县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,强化数据研判,深化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,精准排查职业投诉线索,成功锁定一起利用他人身份实施职业投诉举报的团伙案件。


2026年1月21日,故城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崔某某12315投诉工单,发现商家500元赔偿收款人为付某某。经查,崔某某名下账号累计投诉6478次,在故城10次投诉涉及7家经营主体,工单内容高度雷同且均索财300至500元。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证据进行梳理,认定付某某冒用身份恶意索财并移送公安,日前相关职业投诉团伙被刑拘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。


案件处置中,故城县市场监管局形成“数据比对发现异常、实地走访固定证据、行刑衔接依法移送”的工作模式,为今后处置同类线索积累了宝贵经验。“以投诉举报为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,不受法律保护。”故城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持续联合公安部门,依托行刑衔接机制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,坚决维护市场公平正义。


同时,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主体,日常经营中要规范自身行为,对照法律法规自查自纠,确保商品标签、广告宣传、进货台账等规范齐全;遇到以轻微问题索要高额赔偿、并以反复投诉相要挟的情况,切勿轻易私了,避免成为职业索赔团伙的固定目标;如遭遇敲诈勒索,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通话录音等证据,核对收款方与投诉人身份信息,发现异常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反映。